在从事法律工作之前,我有在中国农业银行从事国际业务的经验。我的工作之一是审核客户的结售汇申请。自从我从事法律工作以来,货币圈的刑事辩护一直是我的主要关注点。今年下半年,由于一起涉及利用虚拟货币购汇的案件,我重新认识了旧知识,开始关注虚拟货币业务场景中的非法结汇问题。这个过程也挺有趣的,有一种持久的感觉。一种新鲜感。
非法结汇VS。非法买卖外汇
这里我先解释一下,非法结汇与非法买卖外汇是不同的。后者主要是指不通过国家指定机构(如银行)进行的私人外汇买卖。实践中,最常见的非法买卖外汇是通过地下钱庄。目前案件中,部分法院直接将虚拟货币(尤其是USDT等稳定币)与外汇等同起来。这时,你可能会从虚拟货币交易所购买虚拟货币(虽然本质上是C2C交易),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外汇。非法购汇风险。
当然,作为币圈律师,我们肯定认为法院的判决太过荒唐。 USDT绝对不是法定货币,更不是外汇。因此,购买USDT当然不能视为购买外汇。
非法结汇的常见类型
非法结汇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虚构贸易背景的非法结汇行为。例如,企业通过伪造的报关单、提单等向银行申请结汇,这种结汇行为本质上并不具有作为结汇业务的真实的货物贸易或提供服务的行为。背景。公司只想通过银行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转入国内。用于其他目的。
二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结汇额度。实践中,一些个人或企业利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分割结汇金额来逃避外汇监管,最终达到大额结汇的目的。例如,小刘将自己的外汇资金分成多笔,每笔金额都控制在不需要申报或外汇管理规定监管宽松的范围内。随后又借用了小王、小张、小赵等人的外汇账户。开展结汇业务。
此外,根据外汇局官网问答专栏,非法结汇还包括“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结汇不准结汇的外汇资金”。
在虚拟货币交易中,当部分在境外清算的外汇难以合规进入时,就会涉及前述非法结算问题。
在虚拟货币业务场景中
现在币圈的朋友们合规意识越来越强,一方面是怕银行卡被冻结;另一方面是怕银行卡被冻结。有些人通过前往香港等允许虚拟货币交易的地方提取资金,将虚拟货币兑换成港币或其他国家的法定货币,然后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虚假结算,然后进入该国。
有些公司直接通过接受USDT进行外贸交易。由于反洗钱审查手段有限,极易收到赃款。此外,内地不允许虚拟货币与法币兑换,因此一些企业会选择在境外提取资金,将虚拟货币兑换为当地法币。如果有海外银行账户,可以选择直接将资金存入海外账户;如果没有,您仍然面临着将外币汇入该国的问题。一般的选择是通过前述的虚拟贸易、蚂蚁搬家等方式将外币结汇入境内。
当前的另一个业务场景是虚拟货币司法处置中的资金准入问题。
根据国家十部委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的规定,目前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均已进行但清算后的资金在境外,如何将案件转移至境内公司或办案机构,是处置公司无法回避的问题。实践中,一些不合规的处置公司通过虚构贸易、资本项目等方式进行结汇入境,这些问题与虚拟货币的监管以及我国现行外汇政策有关。
我们来梳理一下与外汇有关的刑事犯罪,包括逃汇罪、骗购外汇罪、非法经营罪等。对于涉及虚拟货币的外汇犯罪,主要涉嫌非法经营。
但常见的犯罪模式有买卖外汇、非法外汇交易、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结汇或者帮助他人非法结汇实际上并不构成刑事犯罪,还会受到行政处罚。就足够了。但实践中,仍然存在法院扩大违法经营的情况。该罪的适用范围是非法结汇罪也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非法结汇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肯定违反了我国外汇管理的监管政策。例如,《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对非法结汇的处罚是“非法结汇资金予以追缴,并按违法行为处罚”。金额30%以下的罚款”。
从这一点来看,无论是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还是个人或企业进行境外支付后想要将外汇结汇入境内,非法结汇肯定是行不通的。但如果你问什么方法有效,我们不能公开讨论,否则这篇文章就有构成虚拟货币投资建议的嫌疑。
从本月开始,币圈又开启了新一轮的牛市。一些人的热情又被重新点燃,准备跳上熙熙攘攘的加密列车。不过,正阳律师还是提醒大家,币圈的投资风险远远超过股票、债券、期货,在遭受投资损失后很难根据中国法律寻求救济,除非是一些非常典型、明显的情况。刑事案件,只有嫌疑人在中国境内,内地警方才可能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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